第23章:朱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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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时间,就这样平淡无奇地从指缝间溜走。

    眨眼之间,便是一周。

    这一周里,李长空未曾去过济世堂,不过根据张全传来的消息,一切都好。

    几乎每日的收益都要比昨日高上些许。

    而那件不见孔洞的衣裳,该说不说,甄健做事确实有一手,在李长空吩咐的第二天,便已赶制了出来。

    只是...略显粗糙。

    好吧,是相当粗糙。

    几乎与麻袋改成的衣裳没区别,唯一的区别就是脑袋的部位多了三个洞。

    恰好就是李长空先前交代的眼睛和鼻子。

    面对这样的衣裳,虽说用也能用,但李长空却不是很满意,勒令再改。

    就这样,一来二去,竟是改了足足十几次,耗时五天!

    到了第六天的时候,才勉强符合李长空的标准。

    虽说穿起来不算舒适,但至少不会觉得刺挠。

    至于密封性,也算不错。

    终于,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后,李长空迎来了第二次前往国子监读书的日子。

    这一次,没有人叫他。

    而是他自己起了个大早,将那麻布衣裳塞进了包裹,随后扔给甄健。

    一主一仆这才乘着车辇前往国子监。

    到了国子监之后,讲师依旧是胡彦,他也依旧是心不在焉。

    以至于课堂依旧是那么地索然无味。

    除了张邯在认真听讲之外,其余人要么与周公对弈,要么神游物外,怕是全然不知胡彦在讲些什么。

    李长空也不例外,找了个合适些的位置,开始睡觉。

    荫生们上课,不是一直上的。

    若是从早上到晚,近十个时辰,莫说荫生们吃不消,怕是连讲师也吃不消。

    所以,这中间是有些许空挡可以休息的。

    这样的空档有许多,时间最长的,便要数午膳了。

    这时候,讲师自己也要去用膳,自然是没空管荫生的。

    大家伙儿便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开了。

    李长空不曾闲聊,只是吃着甄健从府里带来的午膳,看着这一幕,觉得颇为有趣,有些像前世时候的初高中课堂。

    那时候也是这样,男女三五成群,各自聊着感兴趣的话题。

    不过国子监内不曾有女眷罢了。

    “诸位,快来看,快来看!”

    “我养的这只蛐蛐,在城西斗坊已经十五连胜!”

    “说句不好听的,全乾都的蛐蛐,怕是都不一定比得上我这只。”就在众人各自闲聊之际,朱犇站了起来,炫耀似的拿出一个竹筒,倒出一硕大的蛐蛐。

    能来国子监读书的人,大抵都是少年郎。

    对飞鹰走狗斗蛐蛐这些稀奇玩意儿,自然是感兴趣的。

    朱犇这样一说,立马便有三五人凑上前来,细细观摩他这蛐蛐。

    李长空也打量了起来,暗暗称奇。

    因为他这蛐蛐,确实比一般的蛐蛐要大上不少。

    且色泽光亮,口钳锐利,应当是斗蛐场上的好手。

    能拿下十五连胜,倒也不足为奇。

    被众星拱月的朱犇看见众人眼眸中若有若无的艳羡之色,顿觉飘飘然。

    少年人,自是最喜欢同龄人的吹捧的。

    而朱犇,则为其中的佼佼者。

    这种人前显圣,万众瞩目的感觉,让他如痴如醉。

    说实在话,这只蛐蛐确实是他养的,不过却也养了数年之久,上上下下,花的银子都有小一千两了。

    要知道,在大乾,五两银子大概是一个三口之家一月的支出。

    而他却能在一只蛐蛐身上足足花费一千两之多!可见其丧心病狂。

    对于这只好不容易养出来的蝈蝈王,朱犇是向来宝贝得紧。

    平日里是生怕磕着碰着,就连下人有些许的怠慢,都要受到其责骂的。

    这等珍贵之物,寻常时候朱犇自然是不会带出来的,万一出了什么意外,叫歹人抢走了,岂不是追悔莫及?

    但今时不同往日!

    上一次来国子监,李长空不但成了全场最耀眼的仔,而且驳了他的面子。

    不过当时李善长在场,怀庆和昭阳两位殿下也在场,在这几位面前,他就算有天大的胆子,也不敢造次。

    所以当时只能忍耐,可现在...情况不一样了,他要利用手中的蝈蝈王扳回一城!

    叫乾都城的勋贵子弟们知道,谁才是执牛耳者!

    “少爷放心,我甄健做事向来稳健。”

    李长空点了点头,不置可否。

    厚实些的布料自然是好找的,但是...不见孔洞的衣裳为何物,他却是从未听说过。

    “少爷,这...小人愚钝,何为不见孔洞的衣裳?”

    “啧,就是把袖子缝上,裤腿也缝上,再做个面罩,能将脸整个罩住便是了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记住,眼睛和嘴巴要留有空洞,可曾明白了?”

    这...甄健虽说依旧不曾理解自家少爷要这么一件奇形怪状的衣物做甚,但大抵是知道该怎么做出来了,于是便闷声闷气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抓紧些,等回府了就开始张罗起来。下次去国子监之前,我要看到成品。”

    “可还有别的?”

    甄健闻言,停顿了一会,像是在思索,半响后才道:“我记起来了,阳城侯府世子据说是尤爱蛐蛐,在家中养了数十只,让其整日相斗,以决出最为优胜者。”

    “蛐蛐?”李长空闻言,像是想到了什么,嘴角略微上扬,勾勒出一丝笑意。

    甄健闻言,忍不住嘴角抽搐:“少爷,您说的这怕不是衣裳,而是麻袋。”

    谁承想,李长空闻言非但不否认,反而认真地点了点头,道:“实在不行,便用麻袋照着人模子做件衣裳来也行。”

    “你且去寻一厚实些的布料,做成不见孔洞的衣裳,少爷我有大用。”

    本以为是有什么妙计的甄健,此刻却是愣在原地,颇有些,不知所措。

    不过既是少爷发问,尽管心中有些疑惑,甄健还是老实道:“自然是飞鹰走狗,勾栏听曲之流。”

    “飞鹰走狗,勾栏听取?”闻言,李长空眉头微皱,这几个爱好,可不好做文章啊。

    上次少爷这么说,还是让他去找托儿的时候。

    而事实证明,那确实是个好主意!

    难不成,少爷这次又有了什么“妙计”?

    “你且附耳过来!”

    甄健一听,顿时激灵起来。

    爱好?

    勋贵子弟们不就那些个爱好?自家少爷也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了,还能不清楚?

    又何必来问自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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