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 轮回鬼屋篇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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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任职为商人的你,我也知道你是一个盗墓人,在很早之前,我在你的梦境中告诫过你们所有人,但是你们似乎把这个当做是玩笑,最终你的两个朋友丧失了生命。

    别你认为你逃出生天了,守墓人绝对不会让任何人透露出去陵墓的各种事情,在十年之内,他会封锁你的一切对于盗墓的情感,在十年后的某一天,将你送入轮回的鬼屋内,将你抹杀。

    人们应该都认识我,我就是那个去到你所去到的那个陵墓的第一人,因此,别不相信我,否则,你会为你自己的一切行为而后悔的!

    我不知道你的名字缩写是不是H,但是哈勃森是没问题的,如果有问题,还希望你见谅。

    但,我希望你能明白我的一切,守墓人的意图绝不是把你杀死这么简单。

    来,帮我完成我的遗愿,逃出这个鬼屋吧!

    By——比利尔·Y·H·布莱克

    叶凡的眼神变了,不再是之前那样子的稚气,而是他在思考时的神色。他抬起原本沉下的头,向着约翰点了点头,再准备把信还回去。

    叶凡把信纸放入信封内,再将贴纸贴上,然后还回去。

    约翰没有接下信封,从口袋拿出一支笔,在桌子上写着:对你会有用的。

    约翰再拿出一个信封,交给了叶凡。

    叶凡依旧拆开来看了。

    这个房间到处都是监听器,在谈论这些事情时,我们用信封交流就好,望知。

    By——约翰

    约翰再指了指眼睛,让叶凡戴上。

    他再在桌子上写着:这幅眼镜送给你了,我相信会有用的。

    叶凡戴上了眼睛,看了看扑克牌,上面赫然有一个很大的阿拉伯数字:2。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吗,出老千。”叶凡心念道,

    约翰从凳子上站起,向叶凡深深的鞠了一躬,“先生,能与你相遇真是我的荣幸,希望我们今后还能够像这样攀谈。”话罢,约翰就转头走了。

    叶凡明白约翰话中有话,“攀谈”不过是一个假象,一个障眼法,因为监听器只能知道对话内容,而若是约翰说的是“信件交流”,那么守墓人就会去更加关注信件了。

    而且,“希望今后还能够”这么一句话,从字面意思上,确实是表示与叶凡交流十分开心,流连忘返。但是再结合之前的那些话,就能很好的明白其中的含义:记得用信件交流。

    叶凡把眼镜和信件放在床头,直接倒在了床上,被床的反弹力弹起几分,周围的被子被激起波浪般,鼓起气体向外散开,再落下。

    “先按照开局的指南吧。”叶凡说道。他望着天花板,是那样的金灿,磕着金黄色的纹路,再反射出太阳似的金光,十分的耀眼。

    叶凡在床上翻来覆去,夜不能寐,大脑中全是关于这次游戏的事情,不过说来也是,因为过于迷奇了。

    只是,也不是让叶凡觉得最奇怪的地方,在开局的游戏介绍中,很明确的指出:有五十人参加,而约翰是NPC,也不可能是伪装成NPC的玩家,比利尔·Y·H·布莱克是剧情人物,更是与“玩家”这个二字代名词无缘。

    因此,在最后能获胜的玩家,也就是最后能到达“商业街会”的玩家肯定是有限的。而因为规则规定了不能干扰其他玩家的游戏,所以也不可能出现上一局全员通关的现象了。

    叶凡如此想着。

    他的视线逐渐模糊,大脑失去知觉,在床上睡着了。

    “之前说好睡不着的呢?我叶凡就是死外边,从这里跳下去,也不会睡一下子觉!”

    一会后...

    “哎,真香啊,来,咱两多吃点。”

    叶凡再次睁眼时,左边的任务栏多了那么一项:找到酒店天台入口。

    叶凡准备起身,他整理了一下衣物,就打开了房门。原本带着满满是自信,但第一眼就令他震惊——一具面目狰狞的骷髅摆在房门的正对面。

    叶凡没有害怕,他从不会害怕鬼怪,他只是有所惊讶罢了。

    因此,叶凡自然是惊讶的,是惊讶无比的。

    “现实总是出乎意料的。”叶凡在心中念念道。

    去到这个地方,最后我才发现,我错了。

    信件很短,别觉得这是玩笑话,我更没有在骗你。

    叶凡接过了信封,把前面的贴纸撕下,在贴到桌子上。把上面的开口处打开,一张信纸在里面安置着。

    “这是?”叶凡没拿出来,先是抱有疑惑的问了问约翰。

    约翰将食指放在自己的嘴前,表示“安静”的意思,让叶凡不要再说话了。他再指了指信封,提示叶凡看。

    你遇见了什么事情,我都知道,我也是唯一能帮助你的人。

    不过,你现在应该还没有遇到那些奇怪的事情。

    要不是我没相信曾经那些人给我的劝告,也正是因为此,已经以一个灵魂的方式存在这个世界上的。

    “问题出在眼镜上!”叶凡在自己的心中默默念。他在第一局就有这么一种想法了,到现在更是完全笃定下来,要么某种标记笔,在一定的角度和光线折射才能显性。不过显然,后者暴露的概率极大,而叶凡更偏向于的是用某种标记笔标记后,只能用那种眼镜才能看得到。

    这种东西被称之为:千术笔。也被称为:隐形墨水。有两种分类,第一种是靠紫外线来显形的,而第二种是靠眼睛上的化学膜层显形的。

    无疑,约翰所使用的是后者。

    叶凡自然是懂的,他点了点头,拿出信纸,仔细阅读了上面的字。

    To H.哈勃森:

    约翰把眼镜放在桌子上,然后向着叶凡的方向推。

    他再从胸前的口袋中拿出一封信,上面被一种红色的原型贴纸粘住。约翰举起右手,递给叶凡,示意让叶凡拆开。

    在约翰抽牌时,叶凡特别留意了约翰的神情,这一次,他不是直接拿了,而是在这些牌之中挑选一张看起来最合适的。

    约翰也没有过每次都是对子的局面,总有那么几次不是对子。

    可遗憾的是,那是乌龟,是的,那是乌龟牌。约翰的连胜在这里被打破了。

    “怎么?发现了?”约翰看着他,把牌理了理,装进一个长方扁形的小盒子内,唯独留了一张牌在桌子上。

    “发现了,NPC还能作弊的吗?”叶凡说道,将右手伸出,对约翰作“勾引”状,表示索要某物,“把你的眼镜给我看看。”

    约翰之所以能够快速挑选出那张牌,是因为在牌的背面做了一个记号,然后再观察自己的牌,自然能每局都有对子。

    约翰在最后一次抽叶凡牌时,眼神有些犹豫,看了看叶凡,再看了看自己的牌,选择一张牌,抓起。

    叶凡细数了自己手中的牌,抽出对子,放下。

    他看着在自己正对面的约翰,也是重复此动作。

    双方开始抽对方的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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