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天下孙琦思维广,世上宋三欢乐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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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嗯……”金莲低着头向蚊子一样哼了一句。

    宋三无奈的摇了摇头,摆手道“你先去忙吧。”金莲如蒙大赦,低着头赶忙往门口跑。宋三看她匆忙,笑道“慢些点儿,别摔着了。”

    金莲微微停下脚步,回头看了宋三一眼,又赶忙转过头,用更快的速度跑出去。

    宋三这才一头冷汗,他刚刚见金莲回头那个眼神里显示出来的,竟是万种柔情。可这次,他真不是故意的。

    孙琦自然也看到了,愣了半天,一脸严肃的看着宋三,拱手道“大哥,其实我那个剧本中,有一段是以大哥为原型创作的。”

    宋三一愣,疑惑道“哦?可是文庙留诗,让三位至圣显灵那段儿?”

    “不是,那是写我自己的。”孙琦这句话说的很坚定,随即又摆了摆手,道“我说的,是娶二十九个公主那段儿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宋三看了看孙琦道“二弟,为兄觉得包子搭配糖醋鲤鱼可能不错,不如……”

    孙琦笑道“行了大哥,这鬼天气,黄河都他娘的快冻上了,上哪儿给你找黄河鲤鱼去?”

    他刚说完,门外司马书却双手文能凝聚,中间拖着一个大水球走进来,一脸焦急道“老师老师,快让人找个水缸来。”

    孙琦和宋三顺势往他手里的水球一看,面露古怪神色。里面……却是两条鲤鱼。

    宋三忙让人找来一个水缸,司马书双手一推,那水球稳稳的落在水缸之中,竟是一滴水花也没溅起来。这种手段,比高义那日的战技,简直高上了千百倍,看的宋三和孙琦一脸羡慕。

    本来这个世界文风鼎盛,也就代表了中原人内部,其实很少发生争斗。即便是吵起来,也很少动手。除非是靠着边疆,这些读书人很少动用文能,宋三来了这么久了,也就见过几次。

    但要么是吕西星那种,随手一挥,你都不知道他干了什么就完事儿了。要么就是战技一类,很少看到这么精准的生活应用,一时间竟然看的呆了。

    “额……同文,这鱼是什么回事儿?”宋三半天才问司马书道。

    司马书笑道“回老师,是学生今日闲逛,看到有人卖鱼。我想这大冷天的,能有鱼却是不易,就想买来给师娘,咱们晚上做来吃了。谁知我一看,鱼摊上就这么两条鱼,身上都带着冰,却竟然还在喘气,你说妙不妙?我当时觉得这生命神奇,就买了下来,带回来养着也是个玩物。”

    宋三笑道“正因为天冷,这两条鱼才能活到现在。同文真君子也,竟动此恻隐。”

    司马书忙拱手道“哪里,学生是想到了老师教诲,‘万物有灵,得其缘而救之’一句,才救下这两条生命。”

    宋三这句话的重点,是“得其缘”。

    “万物有灵”宋三认同,但是他对于盲目的“放生”,绝不支持。他认为这不应该是刻意的,而应是在某种环境下,缘分成就,心中恻隐牵动,所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当然了,一个涉及儒家,一个涉及佛教,有些地方是不能比的。

    但是,无论如何,那种为了一条狗,去辱骂甚至殴打一个人的善良,绝不是善良。那是丑恶、是自私、是无知。

    恻隐之心的前提,是“见其生、闻其声”。但是孔子当年并没有指责别人杀掉那只羊。他只是救下来它,他从来不去因为这些事情指责别人。他从来只讲道理。

    一个君子,就应该像孔子一样。即便你是爱狗人士,也应该默默的救助,有礼貌的劝诫,不给别人添麻烦,更不能指责侮辱那些吃狗肉的人。

    所谓高贵,就是不给别人添麻烦而已。

    宋三能想到的故事里,最高贵的事情,莫过于傅雷夫妇深夜在家中上吊自杀,却给脚下的凳子下,垫了一层棉被。他们怕凳子倒下去,吵到楼下邻居睡觉。

    这就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贵族气息。来源于内心的良知!和身份、金钱无关。

    “司马知我,司马知我,哈哈……”宋三突然大笑起来,双臂上下挥动,脚下转了个圈子,竟是欢喜至极。

    孙琦一旁看着,心中突然想道“孔圣当日,见弟子行仁义之事时,是否也笑的这么开心?”随即又苦笑道“哎呀,怎么倒是变得越来越像大哥了?”

    宋三却对两条鱼来了兴趣,爬在缸边看了半天,又朝司马书朝手,连带着比划道“同文同文,水太少,你再变点水出来。”

    司马书苦笑道“老师,学生方才的水,是河边取来的,学生……变不出水来。”

    “啊?原来这都变不出来?”宋三一脸失望的看着司马书。

    司马书无奈拱手道“老师……这……这怎么可能凭空变出东西来呀?”

    宋三想想也对,看了眼鱼缸,“嘿嘿”一乐,转头跑了出去,弄的孙琦和司马书一脸不解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宋三才回来,手里拎着一个木桶,摇摇晃晃的进了书房,木桶里只有半桶水。至于另外半桶,正在宋知县身上呢。宋三这个人,四体不勤,扫个地什么的还行,哪里干过这个?

    “老师。”司马书苦笑道“老师为何不用纳囊?”他看着宋三费劲的把水倒进缸里,以为宋三忘记了纳囊,提醒了一句。

    宋三却一脸理所当然道“这是乐趣。”说着又“嘿嘿”笑着跑去打水了。

    她以为宋三故意调戏她,毕竟前些天,宋三才给她讲的这个故事,她对那句“叔叔若是有意,便饮了奴家这杯残酒”印象可是深刻的很。

    宋三看她样子,不由也觉得有些不妥,忙解释道“我不是冲你,我就是……我说这包子呢。”

    孙琦看着金莲进来,笑道“吆,金莲,又给你家老爷送药来了?”

    金莲本来进来时暗自叮嘱自己要淡定,进门的时候还是大大方方的,被孙琦一说,脸顿时红了。低着头看都不敢看他,端着托盘,快步走到宋三跟前,用极小的声音道“老……老爷,尝尝。”

    宋三早就习惯了孙琦那张“天生该走名家路线”的嘴,顺手拿起包子,对金莲道“别理他。”

    孙琦几口就把那还烫嘴的包子塞进去,疑惑的看着宋三道“为啥是酒?”

    宋三看了看手里的半个包子,笑道“因为一半儿啊。”他本来是欺负孙琦不知道典故,开一个玩笑。

    可他话一说完,金莲本来有些羞涩的脸,一下子红透了,站在那里捏着托盘,走也不是,呆着也不是。

    手段固然残暴,但是最残暴的却是加下来的描写“蛮族公主看着眼前的男人,这个男人正用刀切下他父亲的鼻子。一边切,一边冲着自己疯狂的笑,他突然冷声道‘恨我吧,哈哈……你爹要死了。’公主大叫道‘不,我不恨你,让他去死吧,我爱你。’但是这个男人说‘对不起,我不能爱你,因为,我要成圣人了。’”

    然后……就没有然后了。都成圣人了还有什么然后?

    宋三看到这里的时候,差点就一声“去你大爷的”喊出来,直被雷的浑身哆嗦。他现在确定,李如意肯定也没看过。

    “嗯……”金莲低着头,也不知想什么,随口应了一句。

    宋三捏着那巴掌大小的包子,顺手掰开,递了一半给孙琦,自己吃了一口,笑道“这下可不是药,是酒。”

    就这故事,哪是这个年代人的脑洞能写出来的?这作为大纲,都够签约标准了。

    他们这里正商议着老太太的生日,金莲却端着个托盘进来,里面的盘子上,放着一个包子。这是先包了蒸出来的,拿过来让宋三尝尝味道。

    虽然剧本里这个时候很明显都写忘了这个了,但硬是又被他给扭转回来。在这个孩子就要去百蛮迎娶百蛮的公主时,他的母亲——也就是老太太——一脸悲愤的告诉了他,关于他父亲的事情。于是,这个孩子借着娶亲为名,在大婚当晚,以及其残暴的手段,虐杀了百蛮公主全家。

    注意,是“残暴”和“虐杀”。

    “二弟。”宋三却突然问道“你知道南派三叔么?”

    “啥?”孙琦没反应过来,疑惑道“啥三叔?南派是什么派?”

    “哈哈……”宋三大笑道“没事儿,为兄随便一问。”他刚才还真以为是哪个写网络小说的穿越了。

    “要不……这样?”宋三看着一脸“宁死一字不易”的孙琦,用商量的语气道“你看,你这后面太长了,而且实在太……精彩了。排演起来,怕赶不上老娘生日,不如……咱们先排演前面的,后面的……日后单独排演如何?”

    孙琦想了想,一脸无奈道“嗯,也是。那就依大哥好了。”

    里面说这个孩子,出生的时候,老虎一直吼,凤凰一直叫,天上又是红光,又是打雷闪电。而且这个孩子一只出生就倒背《论语》,能走能跳,一手指天,一手……嗯,两岁考中文生,六岁成了大儒,九岁被皇帝亲自登门,请去做宰相。结果……他还拒绝了!凭借自己本事,一路考成了状元,结果被皇帝的二十九个女儿给看上了。皇帝无奈,就把二十九个女儿都嫁给了他。

    你以为二十九个就能满足孙大才子了?不,外族后来得到了他的画像,认为他是盖世奇才,也纷纷吵着要把女儿嫁给他……这时候,按照剧本,他才十岁。

    虽然这些很欢乐,可别忘了,这位十岁的天才儿童,还背负着国仇家恨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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