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旧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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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不是,家里没事儿,上班有来看你重要么。”陈至认真道:“咱俩不是好久没见了么,我请假来看看你。”

    孙志和吓了一跳,“真的呀,还请假了,不是你说的么你那个上司跟女疯子似的,平时把你们当驴马一样使唤,她肯给你假?”他又上下打量了一下陈至,压低了声音:“别忽悠我了啊,来看哥哥连个香蕉都不买,你实话实说吧,是不是被你女上司给欺负了,跑我这诉苦来了。”

    陈至警惕起来:“你怎么知道我被她给欺负了,实话实话,我被她……”

    孙志和那双小眼睛瞬时瞪得圆圆的看他:“你被她?”

    “唉,我那上司虽然脾气大,但是身材是真好,凸凹有致,脸蛋上痘痘多了点儿,但是没关系,她胸大呀,我有没有跟你说过,她足足有……”

    孙志和被陈至钓的胃口大开,咧着血盆大口:“36D?难不成是E?卧槽,侄儿呀,你跟我细细讲来。”

    “你大爷的孙子,又TM占我便宜。”陈至翻了个白眼,懒得再逗他,“E个鬼,我早辞职了,现在跟家里蹲呢,不然哪有时间乱溜达来你这个地方,还涌屎口,我擦,你回家怎么跟你爹妈说你地址在哪儿的,我对着我爹妈的墓都说不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懂我懂,”孙志和呵呵一笑,把倒给陈至的那杯白开水拿过来喝了一口,“所以今年他们又问,我给我爸妈留的地址都是你的,今年有没有什么特产忽然寄到你那儿?我跟二老说了,为了省快递费,都让他们货到付款。”

    陈至回想了一下,好像貌似是接到过一两个包裹,里面都是些玉米面和干豆角啥的,幸好不多,邮费也没几个钱。

    “原来是叔叔阿姨寄来的啊,我都给吃了,一点儿没浪费。”就孙志和这人,跟他爸妈一脉相承,抠的要命,叔叔阿姨给亲儿子寄的东西都是放了好久快过期的,陈至都懒得吐槽了。

    孙志和露出牙齿一笑,这会儿又和小时候的虎头虎脑的模样有了几分相似:“没事儿,我的就是你的,都吃了吧,不用给我留,就那些玉米面我都喝了一辈子了,我爹妈打小儿就给我喝那玩意儿,你可千万都自己享用就好。”

    “行吧,那以后你就跟我一起喝玉米面吧,管够。”陈至冷哼一声,站起来:“别絮叨了,赶紧的走了,请你吃玉米面去。”

    他话没说完,孙志和就屁颠屁颠站起来,也不问去哪儿,对着边上打瞌睡的一个小青年吼道:“起来起来,把你师傅我刚刚收拾了一半的车给收拾了,我这有朋友,下午不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小青年迷迷糊糊的哦了一声,孙志和已经拉着陈至往外面跑了,一边跑一边吸口水:”老子终于等到你小子要请我吃饭的这一天了,你这一辞职是好事儿啊,别担心,以后跟哥哥混,有我一口玉米面,就有你一口干豆角!”

    陈至跟在他后面看着这人发疯,外面雪花渐渐停了,最后的一点点太阳露出来,他抬头望了一眼天空,摇头轻笑。

    两人许久没见,大老爷们的离愁别绪用一个热烈的拥抱匆匆抒发了一下,陈至就跟着孙志和进店里取暖。店里还有几个人,看着都不大好惹的模样,见孙志和带进来个高挑修长,面貌和善的人进来,看起来不像是惹事的模样,就互相看了看都没说话。

    “今儿可不是周末呀,你不上班跑我这儿来干啥?”孙志和扯着陈至坐到他的小太阳取暖器旁边,又起来给他倒了杯白开水:“你前两天突然打电话叫我回家,还要给我买机票,是不是家里有啥事儿,可吓死我了。唉我这手机一直不好用,今天还突然没信号了,上午刚想给家里打电话呢,也没打成。”

    就是为了这么一个傻子,孙志和白白送了命。

    陈至咳嗽了一声,隔着呼出的白气往那些连成一排的修车店看,一眼就看到一个身材稍微矮胖的黄毛缩在外面抽烟,一边抽烟还一边擤鼻涕,那模样不要太丑。

    插着兜以最帅的姿势慢悠悠的溜达过去,陈至笑道:“借个火?”

    说完把自己抽了一半的烟往陈至嘴里一塞,一脸诚挚:“知道您老从不抽烟,我这根玉溪才抽了一半,您老别嫌弃啊?”

    “咳咳,放屁,就这还玉溪,尼玛大丰收都比你自己卷的破烂好抽!”陈至瞅了瞅黄毛,瞧他一脸笑意,把烟又给他塞了回去,露出松了口气的模样。

    眼前的人自然就是孙志和,两人名字里有个同音字,家又住一条街,小学中学高中好的穿一条裤子似的,可惜孙志和学习不好,没考上大学上了个技校,后来因为和人打架又被关了两年,出来了在社会上闲晃了一年,还是陈至苦口婆心的劝告,他才跑来这个城市找了个修车的活,从此算是安定下来。

    司机有些诧异,他跑这条线挺多年了,屎涌口去的人真不多,那地方因为名字不好听,公司厂子都不愿意开在那里,有传言说是开啥啥黄摊,卖啥啥赔本,就连路过的车在那里都容易爆胎,在如今这个城市土地寸土寸金的年代,涌屎口依旧荒凉破烂,附近连个小商场都没有,很少有人会在那一站下车的。

    因为好奇,从后视镜仔细看了看那年轻人。陈至坐了前面的座位,司机可以将他看的挺清楚。大冬天的人人都穿的鼓鼓囊囊,陈至带着兜帽,刘海稍长,却仍可以看到他那双清清冷冷的眼睛,仿佛没有一丝情绪,又偏偏明亮温润,特别吸引人。

    司机撇撇嘴,心里暗暗嘀咕,若是自家那口子在这儿,恐怕又要吵吵着要给小伙子介绍个好姑娘。

    那黄毛一愣,差点儿被陈至的笑容晃花了眼,这位帅哥,貌似有些眼熟啊。

    黄毛对一切看起来上档次的人都有着与生俱来的尊敬,陈至个子高,长得帅,打扮的人模狗样儿前来借火,他怎能不殷勤招待:“行呀,您老等下。”

    当年和他好的穿一条裤子的发小,在末日来临的时候,还在这里的破旧的洗车店换轮胎。孙志和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还同他开过玩笑,以后见面的机会就多了,谁能想到几年来两人也只是回家的时候会一起走顺便聚上一聚,工作,生活,因为这些,他们两个住的地方明明相隔不远,却还是不知不觉过成了两个世界。

    是啊,那个时候的陈至,还为自己的工作疲于奔命,虽然他也是替人打工,言语间却不知不觉带出些对修车的发小的不屑,前世这样的自己,居然还没被发小抛弃,也是个走了臭狗屎运的傻子。

    或许是因为急着赶回巴士总站问情况,司机开口问道,问清楚了目的地,其他站没有人的话他就不用停车了。这鬼天气冷的吓人,从门口灌进来的冷风都够他受的,四处漏风,空调也运转不起来,司机手套和帽子都戴上了,还是冻得哆嗦。

    “屎涌口。”

    下午四点钟,正点,那个该死的末日准时而来。

    破旧的公交车颠簸了半个多小时,才开到地方。司机侧身看他:“到了。”

    陈至下了车,看着那些比起市中心来明显低矮破旧的建筑,轻轻呼出一口白气。他知道,孙志和就在这里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看起来挺正常的年轻人,去涌屎口干嘛?听说涌屎口那边乱的很,很少有人会单独去那边,真是奇怪。

    陈至早就发现了司机的打量,不过他并不在意,末世几年的生活让他能很轻易的分辨出恶意和善意。他看着窗外飞快滑过的城市种种,心里十分明白,距离噩梦正式降临,只剩下不到半天。

    陈至冷眼看着众人抱怨大雪颜色诡异,对于这些,他已经相当熟悉,末世后不仅会有黑色的大雪,甚至彩色的他都见过,黑色还好,颜色越是诡异,越是危险,陈至亲眼看过同伴因为不小心碰到彩色的雪花后发狂,犹如野兽一般对人攻击,最后被乱棍打死。

    面不改色走过街上吵吵嚷嚷的人群,陈至走到巴士站等公交车。上午十点,一切都看似正常,一切却早已经不正常。没有了无线电和电话调度的公交车司机略微茫然的打开车门,陈至走上去,车上人不多,大冬天的,又过了早班潮,愿意出来走动的人很少。

    “去哪儿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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